房产网讯:11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覃宪姬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公告指出,2020年8月22日,珠江实业公告称,因2012年至2016年未按税法规定对销售珠江璟园项目取得的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预征土地增值税,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稽处〔2020〕12号),公司应补缴税款合计18.44万元,应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3514.4万元。
截至目前,珠江实业已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收到完税证明;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和营业外支出科目,滞纳金部分拟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0年半年度净利润3530.1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6.1%,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
因该份《税务处理决定书》于2020年6月2日出具,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补缴税款并收到正式完税证明后,才于8月22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造成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交所提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对珠江实业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覃宪姬(公司信息披露及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予以监管关注。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同日,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决定取消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择时重新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