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落实人才绿卡制度: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需超6个月

2020-08-12      来源:黄冈楼盘   浏览次数: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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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网讯:8月1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荔湾区实际对人才绿卡制度进行调整和落实。

方法指出,符合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1.经荔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有关部门认定评定的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产业精英、名校长、名教师、名医生、名工匠等类别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

3.在以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人员: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荔湾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据了解,相对于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荔湾区的申领条件门槛有所降低。

比如,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四)条规定:“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而荔湾区人才绿卡制度的条件就放宽到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8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也发布了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准入门槛跟荔湾区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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