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网签全国联网要来了?住建部发布文件,透露这些信息

2020-04-14      来源:黄梅房地产   浏览次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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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为全面落实《优化经营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网络标识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从全面收集房地产信息、提供自动核查服务、优化网络标识备案服务、推进全国网络建设四个方面提高住房网络标识备案服务的有效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经营环境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络标识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第128号),推进房地产行业“管理服务”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率,为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规范、便捷的服务,营造稳定、透明、 安全、可预测的良好市场环境,为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和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支持,现提出以下意见。

1、全面收集房地产信息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数据。房地产表是房屋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是实施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登记、开展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础。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建设进度。

优化流程并简化材料。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住房面积管理,落实住房面积计量标准的标准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预(实)算测绘成果审核服务。建立建筑进度所需的材料,可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得,不再要求有关各方提供;那些能够获得电子材料的人将不再需要纸张。

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建立房地产表。房地产表具体包括基本住房数据,如住房位置、住房代码、建筑面积、住房用途、土地用途、住房性质、住房所有者、交易状况等。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应当包括建立房地产表所必需的数据指标。

动态更新房地产表信息。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场登记、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登记、交易资金监管、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屋征收等业务产生的或跨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交易状况和权利状况相关信息加载到房地产表中,实现房地产表信息的动态更新。

2、提供自动验证服务

交易实体的自动验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推动住房网上登记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信息系统联网,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动核实交易主体的身份、婚姻状况、税务、社会保障、市场主体登记、房地产登记、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逐步实现交易各方只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的核实。

房屋信息的自动核实。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对比房地产表核实房屋信息的真实性。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网上房屋登记系统将逐步实现对新建商品房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正在现场登记、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抵押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等交易限制或权利负担的自动核查。

3.优化在线签名归档服务

推广“互联网加互联网标志”。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电子合同进行房屋交易,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终端建设,实现网上房屋签名一手到位、一手到位。优化窗口服务,做好“一窗受理”工作,为房屋交易、纳税和登记提供集中、一次性结算服务。

扩展端口应在附近处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屋网络标志备案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金融机构,便于房屋交易主体就近办理并当场完成。新建商品房的买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与购买者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上登记。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买卖存量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上签收备案;金融机构提供房屋贷款的,可以在线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备案。

实现在线签名的即时归档。根据减少环节、材料和时限的要求,将编制统一的标准住房网签备案流程和指南。当事人只需输入交易合同的必填字段,房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就可以自动比较核实产权形式信息和交易主体资格,并自动生成合同文本。实施住房交易网上合同实时备案。双方签订合同后,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实现实时备案,生成备案代码,房产表中的房屋交易状态信息自动更新。

确保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注销网上签名备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及时办理。网上签名备案变更或注销前,不得重复办理同一套房屋交易合同的网上签名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用于相关工程建设。条例规定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当在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立即转移,不得挪作他用。

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加强信息对接和共享。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其在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职能过程中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数据。加快住房交易网络登记信息与国家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及时交换数据和信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拓宽数据的应用范围。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动住房网标志备案数据,方便税务、财政、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公安、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法院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公共服务部门使用,为当事人办理税务、贷款、住房公积金、房地产登记等业务和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整体结算、子女就学、市场主体登记和执行,使数据运行得更多,让群众运行得更少。

4.推进全国网络建设

落实城市的主要责任。各地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基于住房网签备案数据的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完善住房网签备案制度,按照住房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的要求,统一开展住房网签备案工作,及时获取和上传交易数据,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网签备案的全覆盖。提高房屋网上签收备案数据质量,加强对房屋网上签收备案价格的监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搭建房屋管理平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以房屋网络标识备案系统为基础,整合资质许可、房屋面积管理、房屋预售、交易资金监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房屋征收、信用管理等系统。加快建设具有自动核查、方便查询、统计监控等功能的房管基础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创建、收集、检查、存储和传输标准,实时更新房屋信息。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护,将数据安全纳入房管基础设施平台的整个建设和使用周期,严格控制业务处理、数据维护和数据共享等关键环节的安全。

加快市县系统联网。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市一级住房网签备案系统扩展到所辖县,全面覆盖所辖行政区域,并按要求接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工作要求,指导所辖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善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建设。推进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次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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