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要闻潘潘12月26日,广东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号文称,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程楠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房地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地区暂停商品房限购政策。
此外,东莞其他区域新建商品住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必须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执行限售政策。
这意味着,即日起,东莞32个镇街取消住房限购,除东莞市中心4个街道和松山湖外,其他区域二手房暂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