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郝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6985辆。
召回情况如下:1。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进口车共计2161辆)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10月8日进口2022款、2023款XC90汽车,共计2161辆;2.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国产车共计2308辆)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9月29日生产的2022款、2023款S60汽车,共计361辆;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10月8日生产的2022、2023款S90长轴距汽车共计1947辆;三。浙江郝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国产车共计2516辆)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2年10月5日生产2022款和2023款XC60汽车,共计251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由于发动机控制模块的软件控制逻辑错误,可能导致发动机无法启动。如果出现故障,车辆启动时仪表会出现提示信息(驱动系统需要维修),车辆可以电动模式行驶。当发动机需要工作时,仪表会再次发出警告,但发动机无法启动。如果用户忽略警告和提示信息并继续驾驶,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