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乐金融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又收到吉林银保监局的6张罚单。
信息披露表显示,吉林银行因监管意见未能落实整改;未尽职审查股东投资资金,股东投资非自有资金;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140万元。吉林银行王伟负管理责任,王志勤、刘旭负直接责任,吉林银保监局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此外,同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150万元。刘向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吉林银保监局给予其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11月30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50万元。
(编辑:刘志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