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拟召回以下车辆。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共召回131,924辆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至2022年4月22日的进口GLESUV和GLSSUV汽车;自2023年1月13日起,共召回29251辆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至2022年6月23日的进口GLSSUV汽车;自2022年12月19日起,共召回3041辆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的C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