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住建部开展示范县推荐认定工作

2020-06-30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浏览次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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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孙红丽)为大力推进农村生活环境改善,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推荐和认定工作。

通知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推荐不超过两个符合条件的候选示范县(市、区),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推荐名单和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的不再列入推荐名单。

通知强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选择和推荐代表性强、工作热情高、示范经验突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效果好的县(市、区)。

非正式垃圾场的修复。所有现有的非正式垃圾场都已得到纠正,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之外没有非正式垃圾场。

乡村清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每个村都有日常清洁,清洁人员队伍稳定,清洁操作规范;村内的街道、小巷和路边、河边、路边、坑洼、沟渠保持整洁;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已经实施,垃圾分类覆盖了一半以上的自然村。

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所有种类的垃圾都被适当地处理或作为资源利用。可循环垃圾就地堆肥,灰渣、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就地利用或就近掩埋,适销垃圾纳入就地回收系统,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储存或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覆盖所有自然村;除单独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外,其他农村生活垃圾基本无害化处理。

长期运行和维护机制。落实县、镇、村联动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机制,并实行问题通报和限期整改制度;建立稳定的资本投资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已经建立,基层党组织动员活跃,村民参与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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