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2      来源:黄梅房地产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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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截图来自住建局官网


原标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1-31


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区(新区)物业监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绝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班加点、守岗尽责,为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自身的努力。但与此同时,仍有部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控工作存在一些不足。我市即将面临大规模的人潮回流,办公楼、工业园、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也将面临着更大的防控压力和挑战。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各企业、各物业项目负责人严阵以待、高度重视,以更加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下一阶段的防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要做好督促督查工作


请各区(新区)物业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持续做好科学防控宣传的配合工作;参考各区前期开展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本区物业管理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管理和疫情群防群治工作;积极了解和收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住房建设局、区指挥部报告;按照附件2、附件3的格式,于每日下午15:00前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行业防控情况的日报工作。


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做好企业服务和上传下达工作


市物业管理行业要充分履行行业组织的职责,在业内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将各级政府部门的防控要求告知企业,对效果显著的防控举措在业内进行推广,对企业遇到的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是请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全市在管项目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隔离消杀指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宣传,公共区域清洁卫生、预防性消毒、治安管理等工作。二是高度重视住户和外来人员体温监测、外来人员登记、人流引导(限制)等工作。三是协助社区做好纳管物业服务项目的联防联控工作。四是做好本企业员工,特别是物业服务项目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预防防控、个人清洁工作。五是妥善保管消毒剂等物资,防止出现火灾等其他事故。六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照附件2、附件3的格式,于每日中午12:00前,将前一天防控信息(特别是公司工作人员感染情况),所遇问题及困难报送物业服务项目所在街道办(或社区)及区(新区)住房建设部门。各区物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联系人详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

1.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隔离消杀指引

2.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信息情况表

3.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清单

4.物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联系人名单(市、区住建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30日

链接:(也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2001/t20200131_18994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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