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规:加大对“新市民”公租房保障力度

2019-11-21      来源:黄梅房地产   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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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月21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中的住房保障:完成职位。角色。

观点新房地产媒体了解到,新公共租赁法规的一个关键点是增加城镇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和失业工人以及农民工的数量。新公民&现状;公共租赁住房的安全性。

在保护范围和目标方面,《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桂安新区、县(市、区、特区)重点关注卫生、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等新就业无地工人、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将符合条件的家政工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护范围。

同时,符合条件的家庭,如退伍军人(特别是伤残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城乡独生子女家庭、城乡两个女性绝育家庭、老人、寡妇和鳏夫、前国民党退伍军人、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见义勇为人员等,将优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在安保方法和标准方面,实物安保主要是出租集体宿舍,辅之以小型住宅单元。在新就业无地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根据就业人数,通过集中建设或长期租赁和划拨土地,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支持工业园区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供园区内用人单位或员工出租。

此外,《意见》提出,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顺利实施,贵州省已收回使用权的预留土地和国有土地将优先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的投资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维护和管理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中涉及的税收可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贵州省还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包括招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在内的整个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鼓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加快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失信激励和惩戒联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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