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颁布人才购房新规 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供应房源

2019-11-07      来源:黄梅房地产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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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南京市2020年人才购买商品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有七种商品房供应目标,其中,在南京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流动办法》中的住房公积金;e型人才;在南京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南京注册的监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研发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同时,还包括在南京注册的在监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并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专业资格的新研发机构工作的高技能人员。年收入50万元以上在南京注册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我在南京工作,已经得到南京市高级人才推荐委员会的认可和市政府的批准。

如上所述,六类人才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第七类是南京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上述供给目标不限于户籍,包括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人才。当他们需要申请时,他们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没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或者只有一套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当其他人才需要申请时,他们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没有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年内没有住房交易记录。

关于住房供应和供应方式,《办法》规定,本市所有商品住房均可作为住房供应。同时,采取整体筹集和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政府筹集的集中供应住房和市场优先的批量供应住房。

就市场优先的批量供应住房而言,具体地说,市房产部门将根据项目的开放计划,在& ldquo建立一个新的住房市场;南京人才住宅信息服务平台&现状;即将开通的商品房信息和服务专家的联系方式将会公布。人才将通过“人才购买证书”在项目现场注册。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现场销售记录)后,将遵循& ldquo人才第一,流程开放。原则上,根据销售计划的公示情况,组织人员和其他购买者同时选择房屋。

新媒体了解到,房地产市场优先批量供应的住房进一步细分为需要抽签的项目和不需要抽签的项目。

其中,对需要抽签的项目的具体要求是,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登记)后,通过抽签或抽签确定选人顺序号,并申请本次上市项目销售额的20% mdash;30%确定人才入围名单,根据人才的优先顺序,组织其他购房人渐进式购房选择。

未入围的人才不包括在这批人才评选中,这部分人才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买家摇号或等待下一期开房,也可以在《人才购房证》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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