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发展:放弃收购财新环境及其子公司股权

2023-02-28      来源:黄冈房产信息网   浏览次数: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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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孙苏波2月28日,财新发展(000838。SZ)公告称,公司将于2022年放弃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权。

同时,财新发展发布了关于关联方财新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变更的公告。

据悉,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通过收购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持有的19.9%股份和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0%股份,成为财信发展的第一大股东。

财新集团、财新地产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以下简称“承诺人”)于2013年8月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经与财新集团多次协商,财新发展拟于2022年放弃收购财新环境及其子公司股权。同时,财新集团拟变更承诺内容,避免同业竞争。

关于放弃收购的原因,财新发展表示,财新环境2021年转让部分环保项目,公司综合考虑后放弃优先购买权;受财新环境剩余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目前承诺收购财新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权益,也不利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变更承诺如下:

(1)财新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将避免从事与财新发展及其子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业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资、兼并、委托经营等)从事与财新发展及其子公司已从事的主业有实质性竞争、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以后任何时候。

(2)如果未来财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从任何第三方处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环保相关的现有主营业务,且该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获得第三方同意后,尽力将该业务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3)财新集团及下属公司不会利用其知悉或从上市公司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对环保主业有实质性竞争、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因财新集团或其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的,财新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财新集团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财信集团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变更议案后,在2023年至2025年的任何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净利润达到2000万元的条件下,财新环境优先转让给财新发展或其子公司。财新集团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若财新发展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财新集团或财新环境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与承诺人无关的第三方出售财新环境及其子公司。

关联公司:财新发展sz0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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