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燃气两年分红2.5亿元 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2023-02-10      来源:黄冈商铺   浏览次数: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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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王敏2月3日,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气”)更新了IPO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浙能燃气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及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工程安装服务。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天然气,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能天然气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7.11亿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3%;长城燃气和绿色能源基金分别持股25%和12%。

其中,浙能天然气是浙能燃气的直接控股股东,长城燃气和绿能基金都是浙能燃气申报上市前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浙能集团通过浙能天然气间接控制浙能燃气。浙江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浙江能源集团90%股权,也是浙江能源燃气的实际控制人。据悉,目前,浙江能源集团旗下有四家上市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2名,任期三年。公司董事长为陈方正,董事兼总经理为周东辉。

招股书显示,2021年8月31日,城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浙江能源天然气派发股息231,069,100.28元。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红利21,599,575.12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现金分红已支付完毕。

浙江能天然气成立于2015年7月20日。浙江能天然气主要履行浙江能集团天然气板块的专业管理职能,从事天然气行业相关的股权投资管理,自2022年11月开始开展天然气上游资源采购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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